校园中凸现出来的榜样是这个特定的文化区间内涌现出来的正面典型。他们集中地反映出学生的精神风貌、价值观念、思想道德素质和生活行为方式。校园榜样真实贴近他们的生活,其激励的力量是无穷的,它既是校园精神的生动体现,又是校园文化的形象教材。它所产生的“共生效应”和“魅力效应”,是推动校园文化全面发展的动力和能源。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对于弘扬正气、优化校风、培养校园精神、建设校园文化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校园文化的“主体”是 指与校园文化这一客体对象相对的校园文化建设的承担者、执行者和校园文化的享受者。它包括学生、教师、管理人员等全部的校园人。教与学,第一课堂教育的这 一关系体现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教师则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化为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在校园文化中,教师与学生是通过大学校园这一共同的中介客体,使师生的本质力 量得到对象化。教师对校园文化建设不只是为了学生成长的付出,而且也是教师生命价值不断完善、超越和升华的过程。因此,师生共为主体,既能避免校园文化建设中学生单一主体的自发性与盲目性,也能使教师在文化活动中发现自我,表现自我,进而更新自我的主观能动意识得以充分发挥。
学校文化建设是“做”的学问,这是学校文化建设的实践纲领。一个“做”字,内涵丰富。“做”是判断与选择,它挑战校长的文化判断力和选择力,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做”是执行,它挑战教师团队的文化执行力,从细处入手,通过细节求实效;“做”还是反思,没有反思的学校文化建设不可能自新。学校文化建设可以分成表层建设、中层建设和深层建设三个层次。
办学思想的真正落地,需要一种长远持久的力量支撑,才能使学校的管理制度、核心价值、发展愿景等得到真正的认同与落实,这种根本动力就是文化。在集团化办学实践中,海淀区实验小学不仅要求“形的统一”,更追求“神的融合”,因为集团化办学并不是优质校的简单复制,而是通过本校产生的强大源动力,辐射带动分校的共同发展。要实现神形俱合、凝心聚力、联动发展,北京校园文化是最为关键的因素。
在组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相关的活动部分时,就可以联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生态文明”的战略思想,在校园文化原有内容基础上对这方面的知识和理论有所发挥,有所拓展,可以通过武汉东湖发生死鱼事件和洞庭湖发生鼠灾事件的深入思考使学生在活动中了解时事和事实,也通过激发学生对时事和事实的思考进一步深化他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进而使其自觉意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要想使师生员工的这些行为深深扎根,还需要辅以必要的培训引导。学校对文化理念的培训和宣传应立足于师生员工的日常行为,用理念引导行为,用行为诠释理念,以避免师生员工听时感慨激昂、回到岗位时依然我行我素的空洞抽象式的培训。理念宣传的形式要务求丰富多彩,确保理念故事化、理念人格化、理念形象化。
从校园文化的含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校园文化包含着主体与客体两个方面。所谓校园文化的主体,是指营造、参与校园文化的校园人,包括学生、教师、各级各类管理干部、后勤服务人员等。校园文化的客体,就是指学生成长的客观环境。包括社会大环境,主要指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风气等;园区环境主要指校园的艺术效果、严明的校规校纪、治学风格、办学手段等。